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,第75届联合国大会第99次全体会议在8月30日审议通过了“将每年2月2日设立为世界湿地日”的决议,并以6种官方语言在联合国网站发布。这意味着湿地保护全球重要性的再次提升,对提高公众保护意识,充分发挥湿地功能和价值,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湿地公约》是1971年2月2日签署的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。1996年,《湿地公约》第19次常委会决定,将2月2日确定为世界湿地日。2018年,《湿地公约》第13届缔约方大会通过决议,提请联合国大会将每年2月2日确定为联合国世界湿地日。此项联合国决议由包括我国在内的75个国家共同提案并获大会通过。
我国自1992年加入《湿地公约》以来,认真履行缔约方义务,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,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,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,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。自1997年以来,我国每年举办2月2日世界湿地日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成为公约决议,指导全球小微湿地保护修复工作。6个城市获得全球首批“国际湿地城市”称号。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15处,总数达64处,组织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年度监测,发布《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》白皮书。成功申办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。
国家林草局将以承办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为契机,深度参与履约事务,积极宣传我国湿地保护经验做法,结合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继续深化湿地双多边合作,实施全球环境基金“中国候鸟迁飞路线湿地保护”项目,不断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,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贡献中国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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